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是让每个农民群众都能分享改革开放所取得胜利成果而实施的一项惠农利民政策。
2008年,县审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民本审计理念。围绕审计20字方针,在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 8月11日至9月5日对腾冲县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安全完整及效益情况进行报送审计,并对腾越镇、界头乡、曲石乡、明光乡、芒棒乡、中和乡及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黎康医院进行了抽样审计。
腾冲县2005年9月被省政府确定为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于2006年1月开始启动实施。目前全县共有246个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县级医院8个(民营医院4个),乡镇卫生院21个,村级卫生所213个,覆盖率100%。2007年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每人10元/年,中央、省级财政对参合农民为每人20元/年的补助标准。全县共有546 545人参合,参合率95.07%,比2006年增加46 906人,参合率增长5.62个百分点。参合基金收入27 323 887.68元。
2007年发生医疗费用71 137 090.70元,补偿费23 929 610.41元,补偿人次948 322人次。参合人员住院补偿金额达到封顶线9 000元以上的有23人,门诊补偿金额达到封顶线100元以上的有345人。基金利用率达87.58%,比2006年基金利用率62.33%增长25.25个百分点,当年基金沉淀率12.42%。
审计结果表明:一是参合农民受益人次大幅增加,受益程度得到提高。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转变了农民群众“小病拖,大病扛”的错误就医观念,广大参合农民就医状况明显改善,医疗经济负担明显减轻。二是我县卫生局及县、乡(镇)合管办能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新农合政策,机构健全,内部控制严格,对新农合基金进行规范管理,基金安全完整。三是从抽查点提供的财务资料看,新农合基金虽然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了财政专户,县财政及县、乡(镇)合管办能够及时分配、拨付资金。新农合基金单独建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无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违规情况发生,但在日常管理上依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药价购销差率过大,未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9月份病历、结算单据等的抽查,发现住院患者所用药品购销差率过大,销售价普遍以批发价加收30%计价,少数药品甚至加收180%以上。如:(18AA)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批发价4.2元/瓶,销售价12.1元/瓶,加收188%。2、分解处方。抽查一些服务站及定点医院1-3月份门诊处方、台账,部分处方存在分解情况,方法为一天的门诊处方用药分别用前后两天的日期开具处方。3、收费不规范,出现多计住院天数,多收治疗费。4、通过抽查发现个别处方与实际用药不相一致。5、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金额较低。全县2007年实施方案中门诊补偿的封顶线为100元,但对于慢性病患者,如糖尿病、心脏病、肺心病、高血压病患者而言,100元的补偿金额无疑是杯水车薪。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和机构严格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试行)》等相关法规,健全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安全,真正实现政府得赞誉、百姓得实惠、卫生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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