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统计队伍建设,推动统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腾冲县实施选调地方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县委、政府批准,决定公开选调腾冲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计算机使用及管理员1名;统计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好、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2、腾冲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龄三年及以上的在职干部。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以上;
4、专业:计算机使用及管理岗位要求计算机专业;统计员岗要求统计、经济管理和财会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6日—17日。
2、报名地点:腾冲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居民身份证、单位证明、学历证原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
采用笔试。
1、笔试内容:高中语文,满分100分。
2、笔试地点:腾冲县第一中学。
3、笔试时间:2008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9月18日—19日。
5、领取地点:腾冲县人才市场。
五、选调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办理调动手续。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县人事局、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调用人员公示7天。
在考试、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调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八、纪律
1、通知时效。整个选调工作期间,在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选调事宜的通知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选调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选调人员如不服从工作安排,则取消选调资格。
4.整个选调工作,请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腾冲县人事局:5134474、5156226
举报电话:
中共腾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5136714
腾冲县实施选调地方统计调查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