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腾冲个体私营经济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是腾冲县委、县政府设立的行使行政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共有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5人,工勤1人,现在职8人。 单位职能:腾冲个体私营经济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是腾冲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省、市、县相关条例、规章制度、实施意见等; (二)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和修改园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园区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意见,报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四)制定园区有关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协调与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监督、检查、协调与相关部门在区内派出机构分支机构的工作; (六)负责园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七)研究对外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帮助入园企业审批投资项目,对外开展多向性的经济合作交流; (八)对园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指导监督,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搞好园区内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做好区内企业的党组织、共青团、工会、妇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兴办、管理园区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十一)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企业员工培训,提高科技含量;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内设机构:根据腾政办发〔2003〕18号《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个体私营经济实验区管委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通知》的规定,管委会不设内部机构。
办公地址:腾冲工业园区内个私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联系电话:0875-5146019 (传真):0875-5146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