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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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环保局
录入时间:2006-11-02 13:12:48    作者

 

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结构、主要工作职责
  腾冲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9年10月,为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一级机构,下设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股、环境监察股、环境监测站、北海湿地保护区管理所,共有干部职工 20人。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l、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方针政策和标准。
  2、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我县国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审查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4、管理和监督全县水体、大气、噪音、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及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城镇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审批规定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理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事故和纠纷,协调解决跨乡(镇)的污染纠纷;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7、进行环境监测、环境科研和环境统计工作;开展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告。定期公布城市和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状况.
  8、对全县自然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规划;负责新建自然保护区的评估、审查、列级、申报;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工作。
  9、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团体和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组织辖区内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与信息交流。
  10、组织实施排污收费及排污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腾冲县环境保护局地址:腾冲县腾越镇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75号。
  办公室电话:0875-5164340 联系人:李姜

腾冲县环境监测站概况

  腾冲县环境监测站于1978年经保山行政公署发文(保署发[1978]69号)批准成立。隶属于腾冲县环境保护局,业务上接受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是一个全民所有制的社会公益型科技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于1998年通过省级计量认证。
  站内有环保、化学、生物、农学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计8人,设有技术管理室、环境监测室和环境工程室。现有实际监测能力包括:水、废水、环境空气、废气、噪声、生物、土壤及底质等七大环境要素共176个测试项目。主要从事的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科研任务为:
  1、环境质量监测
对腾冲县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要求进行周期性、监视性监测;评价环境质量状况,预测环境质量发展趋势。
  2、污染源监测
根据县环境保护局的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腾冲县内的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污染源)进行监督监测;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内重点水、气污染源进行监督监测,为有效防治污染提供决策依据。
  3、污染事故及环境纠纷仲裁监测
负责全市污染事故调查及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监测、揭示及控制污染危害程度与范围。
  4、为八项环境管理制度服务的监测;排污收费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限期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治理设施运转效果监测;污染源调查、排污申报、变更申报监测等。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科研课题、环境治理工程及相关监测。
  6、其他委托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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