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旅游局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思路,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县旅游业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建设、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服务的管理工作。 (二)研究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制定出全县旅游发展宣传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县各种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三)开展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分析,突出重点项目,促进开发与保护并重;指导全县旅游区域、旅游景区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外资和社会各种资金,加大对旅游资源开发和建设的力度,坚持走可持续发展战略。 (四)贯彻和执行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制定的有关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宾馆、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五)监督和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受理游客投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抓好全县旅游经济分析、总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旅游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企业的人事、劳动、党群工作。 (八)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县旅游局内设四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拟订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上报重要信息;负责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抓好职工队伍建设;承担内外联络、协调和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件收发、信访、档案管理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普法工作;负责专项资金、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直属企业的财务工作;抓好旅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对外宣传促销工作。 (二)行管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宾馆、旅行社、旅游车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抓好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出国旅游、边境旅游和特种旅游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旅游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和旅游行业资格考试及等级考试工作。 (三)综合股 根据云南省旅游业发展规划,修订和编制腾冲县旅游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旅游资源调研规划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点)的规划与开发建设;负责全县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上报及宏观调控与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抓好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处理景区矛盾、纠纷工作。根据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要求,抓好旅游景区(点)的评定上报及各种配套设置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质监股(含执法大队) 抓好全县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严格执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游客投诉案件和理赔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腾冲县旅游局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21名,工勤编制2名。 (二)领导职数 科级领导职数3名,股室领导职数6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旅游局地址:腾越镇天成社区太极小区1号
业务联系电话:办公室0875-5151919 旅游投诉:0875-5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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