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简介
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前身为腾冲县计划委员会,成立于1954年4月,至今已有52年的历史。1998年更名为腾冲县发展计划委员会,随着2003年原国务院体改办和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并入,改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改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级改为发展和改革局。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局不断推进改革,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力推进我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腾冲县招商局升格为正科级机构的请示》(保市机编〔2006〕47号)精神,经县委、政府同意对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进行调整。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能源局牌子)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研究及宏观调控部门,亦是主管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管理、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开发性金融合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职责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 划出的职能:
1、招商引资。
(二) 划入的职能:
1、国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
2、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3、制定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
4、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5、开发性金融合作融资。
6、研究全县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三) 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和省、市的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节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经济效益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的项目逐步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对必须进行审批的投资项目,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定和能源战略储备工作。
3.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定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市场供求信息,提出引导和调控市场的有关政策措施;搞好重要商品平衡;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 综合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分析、预测,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 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的布局,引导投资方向;安排国家、省、市下达及县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参与研究政策性融资,指导并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组织管理全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
(四) 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措施;协调利用金融机构贷款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贷款计划;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资金的投资方向。
(五)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组织实施省、市出台的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依法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合理调控价格总水平,监测市场价格动态,监督检查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行为;开展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搞好成本调查,提供价格咨询、价格信息服务。
(六) 研究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旅游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含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与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社会事业有关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
(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以工代赈政策和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的申报、审批及实施管理;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及编制项目建设计划。
(八) 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外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负责经济社会合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外资、经济合作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九)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
(十)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 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 行政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党组的日常党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图书资料、职工福利、人事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综合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上级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件及信访、保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财产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接洽及接待工作;指导信息中心工作;负责监察、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对应省、市发改委办公室、人事处(科)、机关党委(组)、工会、培训中心。
(二) 国民经济综合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等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综合平衡和统筹协调;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编制全县流通设施基本建设计划,提出现代物流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流通设施和贴息项目的报批和管理。
研究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协调编制全县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人口、劳动、就业、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项目规划;负责政府投资社会事业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社会事业项目储备库;负责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报批和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参与指导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的培育。
贯彻国家和省、市国防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军事需求,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预案;落实经济动员准备工作,对预案、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战时组织实施经济动员工作;组织全县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与国民经济动员有关的项目;组织落实国防需要的项目,并纳入全县经济发展计划或提出列入行业发展计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国民经济动员项目;执行上级指示与命令,完成同级国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对应省、市发改委综合处(科)、发展规划处(科)、社会发展处(科)、经贸流通处(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三) 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重点项目办公室、西部大开发办公室、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负责安排国家、省、市下达及县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策性金融资金使用方向;负责安排和审批县级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全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建设项目出现的问题。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重大布局、规划和体制发展建设。牵头召开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协调会议。
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国债项目的宏观管理及稽查工作;及时汇总反映重点项目、国债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协调重点项目、国债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对重点项目、国债项目的宣传和经验交流。
承担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腾冲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各部门、各乡镇西部大开发项目建设有关事宜。
研究编制全县项目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国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编制及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各主管部门和乡镇的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负责争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负责全县重点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以及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工作。
对应省、市发改委投资处(科)、重点建设处(科)、交通运输处(科)、西部开发办、项目前期工作办、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四) 能源开发办公室:
研究全县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重要能源建设的管理;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审批和安排重大建设项目。
对应省、市发改委能源局。
(五) 农村经济发展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衔接和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小城镇综合示范项目规划;参与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水规划、生态建设与整治规划;制定全县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审核、申报、审批重点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和环境保护、整治项目;负责协调解决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对应省、市发改委农村经济发展处(科)。
(六) 以工代赈办公室(易地开发扶贫办公室):
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扶贫以工代赈政策和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组织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审批和申报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协调以工代赈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及项目建设计划。
对应省、市地区经济处(科)。
(七) 外资项目审批办公室:
负责国外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及港、澳、台地区投资项目的初审及转报上级审批或备案、核准,并协助外商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县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负责县内个体、私营投资项目及口岸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负责外资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及指标统计工作。
对应省、市发改委国外资金利用处(科)。
(八)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
研究县内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根据国家、省、市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订全县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分析全县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负责编制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研究并提出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建议、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布局,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负责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协调管理全县粮食、食糖、化肥等储备。
研究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审批和安排重大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对应省、市、国家开发银行、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科)、产业发展处(科)、工业处(科)、高新技术处(科)、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科)。
(九) 价格收费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项和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的规定;组织实施省、市出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案;拟定和调整授权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收费、经营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研究规范收费行为,治理各种乱收费;组织全县《收费许可证》、《收费登记卡》的发放和管理,执行和负责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监督、指导、协调全县收费和收费管理工作;提供收费政策咨询、收费信息服务。
组织实施省、市出台的商品和房地产价格政策;研究制定和调整县级价格改革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全县工农业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方法;依法制定和调整地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参与垄断行业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开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协助进行全县价格总水平的统计分析、编报价格指数;管理地方价格调节基金;组织有关重要收费、价格调整决策听证会;协调处理收费或价格争议。
对应省、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处(科)。
(十)腾冲县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联系、协调、服务国家开发银行与腾冲县的金融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计划,推荐贷款项目。扩宽投融资渠道,增加投资规模,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要求的投融资新体制,搭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平台,积极解决我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对应国家、省开发银行,市政府信用办公室。
(十一)机场建设办公室
负责县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机场公司、机场配套公司和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承办国家、省、市安排的有关事宜;多渠道筹措机场建设和配套工程资金,参与机场建设工作。负责机场配套工程建设工作。
(十二)价格监督检查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按上级统一安排,依法组织对全县价格(收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照《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全县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负责明码标价制度的实施和检查;负责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的监督指导工作;指导社会价格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农业产品生产成本调查、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完成省发改委规定的各项成本调查任务;组织、综合、汇总分析有关成本调查资料,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调查报告、资料和价格建议,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成本调查工作。
(十三)腾冲县价格认证中心职责:
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仲裁案件的涉案财物以及各种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进行价格鉴证;接受委托,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正性认证;其他价格事务性工作。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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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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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联系电话 |
科室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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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办公室 |
0875-5155026 |
腾冲县机场建设办公室 |
0875-513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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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办公室 |
0875-5135593 |
以工代赈办公室 |
0875-5136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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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副局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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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开发扶贫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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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副局长办公室 |
0875-5155011 |
农村经济发展办公室 |
0875-5136942 |
|
纪检组长办公室 |
0875-5155011 |
开发性金融合作办、政府信用平台办、综合体改办、产业办 |
0875-5155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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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
0875-5136119 |
外资项目审批办公室 |
0875-515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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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
价格收费管理办公室 |
0875-5135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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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综合办公室 |
0875-5136724 |
价格监督检查所 |
0875-5155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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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
价格认证中心 |
0875-5156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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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
价格举报中心 |
0875-5156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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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 |
0875-5136219 |
发改局传真 |
0875-515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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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开发办公室 |
驾驶员办公室 |
0875-5155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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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办公室 |
财务室 |
0875-68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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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
能源开发办公室 |
0875-515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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