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 冲 县 教 育 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腾冲县委、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腾冲县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腾发〔2002〕21号),腾冲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
(二)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三)领导县教育局党委系统党的工作。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工、青、妇工作。
(四)领导全县教育工会工作。保障教职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学校管理体制。
(五)负责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学校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和考核奖惩工作。
(六)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好突发性事件。
(七)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拨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八)负责管理国际、国内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
(九)指导全县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
(十)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十二)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全县各类学校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履职培训、晋级培训、新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落实全县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全县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三)指导督促各类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负责查处各类学校的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组织自学考试、社会考试及其它形式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自学考试的学籍管理工作和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校建修缮及校办产业工作,做好学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并指导管理和应用,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十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学大纲;负责教育思想、教学方法的科学探索和改革研究工作;负责中小学各学科教学研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八)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 九)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二十)负责协调和履行对教育的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
(二十一)负责教师、学生奖励基金审核和发放工作。
(二十二)履行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和关心下一代成长工作委员会赋予教育局的工作职责。
(二十三)进行教育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二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教育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
(一)党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收发、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宣传和协调公共关系;协调组织综合问题的调研,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县人大建议和县政协提案;负责教育局党委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纪检工作;负责党员的电化教育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产管理、车辆管理、职工福利等后勤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机关职工大会的学习;负责教育系统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办理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负责党费收交、党员建卡、党务统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直属学校(单位)、局机关的人事调动、离退休、教师改行、辞退审批、工资管理、履职考核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和对教育系统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干部培养、考察、选拨、任免日常工作;负责抓好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及特级教师推荐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抓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做好师训规划工作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和省制定的基础教育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全县实际,调查、研究、草拟我县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工作;负责做好“普九”巩固提高工作;负责组织学校教育评估工作;负责中小学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课程设置及课程改革指导工作;负责组织高中会考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指导高中发展及普及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政治课、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学校绿化美化,文明学校评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特殊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方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学校推广普通话和做好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师范类实习学生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教育督导室
贯彻国家和省政府颁发的教育督导法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对全县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依据职责,对本县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效益等实施督导;依据分工,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教育评估工作;对全县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对“两基”工作的复查年审。
(五)计划财务股
负责起草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办法;参与提出各项教育专款的分配方案;负责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县直教育单位财务和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县级教育经费支出预算和结算;负责学校收费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援助和社会捐集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直单位教育经费内部审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学校基建工作和后勤工作;对各种校建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负责勤工俭学工作;负责教师、学生奖励基金工作;承办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研究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并指导实施;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批;负责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教育的学历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和专业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组织协调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评估考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和审批社会力量办学;负责规划和指导省、市、县示范乡(镇)成技校的校舍建设和基地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改革措施;负责组织普通高校、高中(中专)、成人教育招生的报名、考试工作和送档录取工作;负责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教育部推出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社会考试并督促检查其他招生考试的考务、录取工作;负责高考、中考考生的志愿填报指导工作;负责各种试卷的接送、保管、保密、考风考纪工作;负责普通高校、高中(中专)、成人招生考试及录取、自学考试的报名、统计、分析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合计编制32名。
(二)领导职数
设部门领导职数4名,股室领导7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基本情况
2006年9月,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540所(含私立学校),在校学生126669人。其中,完中9校,在校生11017人;初级中学24校,576班,在校生30282人;职业中学2校,在校生2722人;小学464校(完小281校,初级小学44校,校点115个),2399班,在校生64215人;幼儿园40所,(公办3所,集体办31所,民办6所)前班651班,在园在班儿童18327人;进修学校1校,在校生106人。教职工总数6360人。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7%,巩固率99.9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9.89%,巩固率98.5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42.7%,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95.6%,幼儿入园入班率59%,高考上线率69.96%。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99%,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97.27%,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90.68%。小学生均占地28.1m2,生均校舍7.18 m2,中学生均占地46.9 m2,生均校舍9. 52 m2。
全县中小学危房面积还有20.54万平方米,占全县中小学校舍总面积的24%。中小学建设过程中县、乡、村各级教育累计欠帐高达1.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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