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按照市局的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承办系统内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 (二)领导各基层工商分局、工商所加强体制建设、法制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监管力度,拓展监管领域,实现职能到位。加强领导,注重协调,努力做到政令畅通,尽职尽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主管全县范围内各类公司、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独立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核发有关证照;依法核定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依法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依法对全县范围内外资企业进行登记注册的初审,并对其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 (四)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经营性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它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或按市局安排组织开展其它有关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活动。 (五)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证券、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查处其中各类违反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开展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 (八)依据法律、法规对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依法参与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一)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 (十二)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广告法律、法规,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依法监管各类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各类违法广告行为。 (十四)管理全县工商系统的财务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严格使用,控制和监督经费开支。 (十五)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和全县系统内部的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县个协、县消协开展工作。 (十六)完成市局、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腾冲县工商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和一个后勤服务中心,6个职能股室是办公室、注册股、法制股、公平交易股、市场管理股和人教股,有1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腾越工商分局、来凤工商分局、固东工商分局、瑞滇工商所、明光工商所、马站工商所、曲石工商所、界头工商所、中和工商所、猴桥工商所、芒棒工商所和蒲川工商所。负责对腾冲县消费者协会和腾冲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进行指导。目前有在职干部106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83人,占职工总数的78.3%,有中共党员75人,占职工总数的70.7%。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腾冲县腾越镇火山社区邮电小区121号 业务联系电话: 办公室:5183006 注册登记(含商标广告管理):5183020 市场管理(含动产抵押登记):5181300 消费者权益保护:5166315,12315 个体私营经济协会:5183100 纪检监察:5168179,5168452 网址:http://www.tc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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