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接收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及县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到期应进馆档案资料;收集、征集流散于社会上珍贵历史档案史料;对进馆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和微机录入工作;对馆藏档案进行价值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档案资料利用接待、咨询服务、统计上报、解密、划密和安全保管工作;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开展档案抢救工作;对馆藏档案资料信息开发,开展专题编研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信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