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和要求,按照《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的决定》(腾政发〔2023〕19号)的安排部署,现将北海镇人民政府承接赋权事项公布如下(交接书具体内容及赋权事项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北海镇承接赋权事项移交书及目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