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109-4/2026030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住建局 |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3-03 17:47:37 |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众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有关“热海拾光(二期)(B29、B32、B33、C77、C78)号楼及C77、C78号楼地下车库”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申请材料均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原已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预许云字〔2024〕第(828)号”现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同意你公司开发的“热海拾光(二期)(B29、B32、B33、C77、C78)号楼及C77、C78号楼地下车库”项目由商品房预售许可转为商品房现房销售,原“预许云字〔2024〕第(828)号”商品房预售证明同步终止使用。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内容如下:
(一)现售备案面积及现售数量:批准现房销售备案建筑面积22035.17平方米,共计285套,其中:住宅20111.13平方米,235套,车位:1924.04平方米,50个。
(二)现售单位:云南众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9月26日。
请你公司按以下要求进行商品房现售:
(一)项目现售时应将企业资质证书、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现售备案批复、竣工备案证明、经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图等相关资料进行上墙公示。
(二)在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现售)范本要求,所加附属条款中不能有欺骗、误导等与“范本条款”相违背的霸王条款,要认真做好合同内所有条款告知、解释义务,确保合同公平公正。合同签订后严格执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现售)并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额缴纳30日内必须到辖区内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三)企业在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登记时,需提供该楼盘平面图,并对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等情况作出明显标注后向辖区内管理部门备案。
(四)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捂盘惜售、一房多售、虚假广告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公示经备案的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和“一房一价”表,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同时,规划许可要求配建的物业服务用房、社区活动用房等不得销售的范围严禁销售或挪作他用。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