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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管办强化新农合市外住院补偿管理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 作者:夏安龙 来源:合管办 打印正文

 

为了有效加强对新农合市外住院补偿管理,减少新农合基金支出风险,使有限的新农合基金发挥最大效益,市合管办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管理。  

一是严格审核费用补偿。对参合补偿患者在市外即时结报、非即时结报住院病例,重点审核住院医疗费用总额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参合农民身份核实、住院真实性的核查、医疗费用及费用清单的核对。  

二是明确核查责任。按“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审核人员通过报审材料医疗机构提供的电话,向医疗机构核查患者住院及费用情况;对电话联系不上的医院,入户走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核查到位。  

三是规范发款程序。市外住院返回补偿的,患者提交齐全补偿资料后,补偿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原则上应提供患者本人的银行账户。非患者本人银行卡办理的,要提供代带办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单上要由代办人签名、注明与患者关系、登记代办人联系方式。  

四是强化三级公示制度。按月将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在乡镇合管办、乡镇医院、村委会或者村卫生所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让参合农民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