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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地税三分局征收耕地占用税

发布日期:2016-10-28 浏览: 作者:段生雄 来源: 打印正文

   

1021日,腾冲市地方税务局三分局再次征收辖区内占用林地耕占用税423962元,至此该分局已累计征收矿山企业占用林地耕地占用税812152元,取得清收临时占用林地耕地占用税的好佳绩。    

近年来由于市场下行压大,产业面临转型,资源型矿山企业经营风险加大,资金周转困难,对占用林地产生的耕地占用税难以及时完税。该分局人员深入企业,与企业交心谈心,了解企业实际,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宣传有关政策,取得了企业理解和支持,督促企业在克服各种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积极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