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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督查职责为农村公路建设护航

发布日期:2017-03-17 浏览: 作者:徐翠竹 来源:交通运输局 打印正文

 

为及时掌握我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情况,确保工程项目按期按质完成。连日来腾冲市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领导小组组成督查组对全市2016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督查。项目涉及全市18个乡镇147个项目。督查组对各个项目施工现场、项目部、内业资料、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督查。  

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对各乡(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发出了督查情况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对下步的工程建设提出了要求:一是各乡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调整充实施工管理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尽量避免因协调工作影响工期;已完工的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内业资料,迎接市局验收。二是施工单位要加大施工投入,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加强技术人员力量、现场技术交底,加大机械、施工人员投入,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坚决杜绝因建材价格因素持观望态度而影响工期;在混凝土路面铺筑完成后,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路面进行养护;各项目申请转序前要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以后再进行转序申请,以免因转序不合格耽误工期。三是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方的监督监管,特别要加强验收、计量等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和监管。四是所有参建人员要牢固树立工程质量、廉政建设“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各个环节都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示、公告等,全方位公开运行,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