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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被正式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市

发布日期:2017-03-17 浏览: 作者:杨映丽 来源:环保局 打印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函〔201725号文正式命名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州市、第二批生态文明县市区和第十批生态文明乡镇街道,腾冲市作为保山市第一个成功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市的县级市位列其中,成为保山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州市的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县。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按照国家环保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程,腾冲早在2010年就启动了生态市创建工作。通过6年多地不懈努力,经过省环保厅技术评估、考核验收、现场抽查考核、网上公示及省政府严格审查等诸多环节,腾冲终于顺利获得省政府正式命名。荣誉来之不易,征程仍将继续,腾冲成为省政府认可的生态文明市,不是终点,而是起点,腾冲将继续努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积极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人居环境和谐城市和国际化生态旅游城市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