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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促成当事方赔付两民工20余万元的工伤待遇协议

发布日期:2017-04-18 浏览: 作者:杨跃华 杨荣辉 来源: 打印正文

 

   市人社局成功为重庆涪陵区民工张某、明光民工杨某成功讨回工伤待遇赔偿款20余万元。  

3月底,重庆涪陵区民工张某、明光民工杨某先后到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反映,二人因公受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接案后,仲裁院工作人员即刻联系用人单位,并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走访,在缜密地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仲裁院工作人员多次与当事双方沟通、交流,向他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在仲裁院的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款20.29万元的协议。  

目前,20余万元的工伤待遇赔偿款正在兑付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