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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监督执法所建立健全医疗公共卫生长效监管机制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 作者:杨晓玲 来源:综合监督执法所 打印正文

我市综合监督执法所在探索监管模式和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创新、调整监管思路,逐步建立起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带动各项卫生监督健康发展。         

一是充实监管力量,有效形成了管理网格。针对城区卫生监督力量极度薄弱的现状,推行城区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公开招聘了4名城区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城区“四小”行业实行网格化管理。         

二是加强量化分级管理,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卫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其卫生管理、卫生设施和设备等关键项目进行量化,督促经营单位健全消毒保洁设施、完善消毒流程与方法,对量化等级实施动态管理,强化了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作为卫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三是严格准入,规范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把“四小”行业准入关,对新办的“四小”经营单位严把卫生许可关。对基础设施差、卫生管理不到位的经营单位,经指导督促后仍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许可。在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的同时,强化事后监督管理,要求限期整改的,做好跟踪回访,对仍不整改的经营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是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常态化机制,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和从业技能。抽调师资力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要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