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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 作者:吴占旺 来源:发改局 打印正文

 

根据云南省旅游市场检查暗访组的反馈情况,按照腾冲市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市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治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销售商品的明码标价工作。日前,市发改局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世纪珠宝行进行了处罚。  

经查,该珠宝行位于腾冲市世纪金源大饭店一楼商铺,现场查实该珠宝行所有上柜销售的翡翠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执法人员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并现场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该珠宝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规定,鉴于该珠宝行负责人能积极配合检查,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游客投诉举报等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市发改局作出决定,责令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