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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四项措施加强中央基础母牛扩群项目监管

发布日期:2017-09-12 浏览: 作者:梁其才 来源:农业局 打印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17年中央基础母牛扩群项目管理,腾冲市农业局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开、据实补贴”原则,将2017年中央基础母牛扩群补贴项目纳入常态化监督管理,并制定实施四项监管措施,确保全市基础母牛扩群补贴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和项目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到户。  

一是加强补贴对象核查监管。严格对照项目补贴对象纳入条件,对各乡镇上报的补贴对象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并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实地查看补贴对象基础母牛饲养量是否达到10头以上,基础母牛是否佩戴统一耳标标识,补贴对象身份和账号信息是否正确,补贴对象信息是否进行公示,对不符合项目补贴条件的肉牛养殖户,不纳入补贴对象。  

二是加强新生犊牛核查监管。乡镇畜牧兽医站及时对新增犊牛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为母牛和犊牛留下影像资料,同时对新增犊牛佩戴统一耳标标识,指导业主完善新增犊牛信息登记表和养殖档案。每半年并对本辖区内补贴对象所新增的犊牛信息表、影像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市农业局审查备案,确保每头补贴犊牛信息真实有效。  

三是加强补贴资金兑付监管。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和信用社根据审核通过的新增犊牛核查数据确定补贴资金,并通过“一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项目补贴对象。  

四是加强项目实施人员监管。对各项目补贴对象随时跟踪复核督查,重点核查基层项目实施人员上报的基础母牛头数、档案管理、新生犊牛数和补贴资金到账情况是否属实,对督查中发现的补贴对象信息造假、虚报犊牛数、冒名领款、高额收取服务费用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腾冲市2016年度中央基础母牛扩群项目共有641户肉牛养殖户被纳入项目补贴对象。在项目实施期限内(201671日—2017630日)全市共补贴新增犊牛4900头,兑付补贴资金2646000元,共发放项目工作经费54000元,受益补贴对象62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