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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三举措提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水平

发布日期:2018-04-10 浏览: 作者:夏安龙 孙晓倩 来源:市人社局 打印正文

一是订协议。腾冲市人社局于3月底召开了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工作会,与全市182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签订服务协议,要求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和要求,全面提升药店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强沟通。组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学习《保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和《反欺诈管理办法》;及时通报2017年腾冲市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建立定期沟通、经常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长效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更好地为参保对象服务。

三是严监管。明确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实行考核成绩与定点资格、结算办法挂钩的“双挂钩”办法,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结合、明查暗访结合、举报查处等方式,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提高定点药店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