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使用未经检定燃油加油机案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加油站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在用的一台燃油加油机未经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
经保山市质量技术综合检测中心检测人员现场检查,结果显示,该加油机的两条加油枪示值误差分别为+4.93%、+4.73%,超过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443-2015《燃油加油机》规定的±0.30%的允许误差,为不合格燃油加油机。该加油站使用这台不合格加油机向过往车辆销售92#汽油,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我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加油站停止使用该燃油加油机,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加油机计量事关民生,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加油站计量行为的监管力度,努力营造加油站诚信计量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