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税务局派员到腾督导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7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党委成员、总经济师邱继斌和省局科技处、“纳服处”领导等一行四人到腾冲市对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听取了腾冲市新税务机构挂牌的准备工作及纳税服务汇报,到办税服务厅检查业务整合情况,对腾冲市税务机构改革工作提出七点要求:
一是要做好“3+5”定位。针对腾冲提出机构改革后设立3个服务厅、5个征收服务点的思路后,指出机构改革要区分好“点”和“厅”的区别,要明确5个“点”的真实情况是否能达到“办税服务厅”的标准,要对纳税人做好解释。对于分局问题他表示省局高度重视,正在进行慎重研究,在省局研究方案出台之前必须坚持以最高标准对待纳税服务整合问题,不能有丝毫松懈。
二是要克服人员配备困难。“非税收入”带来的人员紧张问题,省局和省政府正在协商,在此之前要合理配备人员,要做好现有人员的配备,克服困难,不讲条件,切实保障好办税服务厅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打折扣。
三是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和协调。对于票证库房紧张、票证运输困难、政务大厅容量不够、设备更新等问题,要立足于自身,多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帮助。
四是认清“放管服”的实质。“放”是目的,“管”是保证,没有“管”,“放”则没有意义,因此要从严管理,协调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在依法依规管理的前提下,保证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需求,厘清放权、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做到界限分明。
五是要增强纳税服务质量。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服务不仅要做好,还要增强,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中,体现在一线的纳税服务中,纳税人的认同和纳税人的满意度就是服务的表现。
六是要树立好改革的理念。改革是税务系统的大事,也是难事,改革困难多、时间紧、要求高,要有责无旁贷的精神,合并后所有工作要展现出更好的一面,要把税务机构合并的优势体现在方方面面。对出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想办法、找对策,尽力解决,把改革进行到底,把改革完成好。
七是要有前瞻意识。对未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要提高预判能力,对难以预判的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尤其是对“非税收入”工作要做到有前瞻性,对工作量要有预判性,通过预判对窗口和人员进行安排,确保机构合并后工作不乱、力度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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