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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11月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70.11万元

发布日期:2018-12-17 浏览: 作者:马建梅 余南华 来源:民政局 打印正文

城乡低保是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合称,是国家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民生、兜底线的一项救助制度,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好城乡低保救助政策,腾冲市在不断规范完善制度、认真开展入户核查和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每月按时足额进行社会化发放(银行代发)城乡低保资金,并进行及时公示。

 201811月,腾冲市共落实城市低保对象889户、1231人,按照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65元给予城市低保保障对象差额救助,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1.64万元。农村低保按照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实行分类分档救助,落实农村低保对象9706户、19403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18.47万元,其中一类对象(重点保障户)保障9193人,每人每月299元,月发274.87万元;二类对象(基本保障户)保障8536人,每人每月244元,月发208.28万元;三类对象(一般保障户)保障1674人,每人每月211元,月发35.32万元。11月,共发放城乡低保保障资金570.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