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坚持制度跟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
腾冲市审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及审计工作计划,自2016年开始对腾冲市18个乡镇220个村(社区)的财务收支进行全覆盖审计。截至目前,该局已对13个乡镇175村(社区)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随着腾冲市委、市政府2016年11月腾冲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试行,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监督力度的加强,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向规范化迈进,违纪违规问题也逐渐得到控制。但也有少部分乡镇、村(社区)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仍然存在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如:部分乡镇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农村“三资”管理混乱,未建立固定资产(资源)台账,会计核算不及时、导致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使用票据不统一,(村)社区在使用“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的同时,还使用自制或购买的普通收据,组织集体经济收支及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对此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制定“管用”规范的村级管理制度。各乡镇、村
(社区)应结合实际从管人、管事、管物出发,从决策执行到监督考核,注重系统性,保证执行力。
二是建立乡、村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乡镇农经从业人员、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财政政策、会计知识及农村涉农惠农政策的培训,提高乡村干部的法纪意识。
三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执行制度,实现村(社区)干部以管理为主向以提供服务为主转变,由政府给予式服务向在充分尊重民意基础上的互动式服务转变。同时将干部的权力在群众中“透明化”,让群众参与干部监督。
四是要与时俱进。制度要用于解决现实问题,而现实总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变动,矛盾层出不穷,好的制度是硬性的,对现实有规约作用,但制度又是灵活的,能给执行者在现实操作中以完善的机会。因此制度建设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笔者引用: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其中“制度”一词,据统计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上出现了77次,可见“制度”建设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