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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015-02-1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腾冲县人社局执行国家政策,工作均按省、市级下发文件执行。目前,我县未收到有关《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相关文件,无法贯彻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这一制度如何执行、如何缴纳,中央、省、市、县如何配套资金均无细则。

此纲领性政策,如按现行政策执行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仍按目前工资来计算,实际上是减少了个人收入,增加了工作人员的生活负担;二是如无国家、省、市级的专项补助,将会增加地方财政,存在无法配套的情况,造成大量的账户欠费和空账;三是全省地区间存在差异,财力好的市县能按国家、省的政策进行津补贴的增加,自然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数标准高,退休待遇就存在不同,相反,财力不好的市县就不言而喻了。

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即将面临退休的,以机关事业身份退休和按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退休的工资待遇肯定有不同,这类群体目前很担心待遇低。大部分的机关事业在职工作人员也同样担心目前工资收入和将来的退休待遇情况。

建议省级制定实施细则前,多做调查研究,确保政策出台具有可操作性和持续性,顾及各层次人群切身利益,保障养老保险单轨制的推进,实现社会保险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