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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15”市场监管局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3万元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 作者:李金辉 来源:市场监管局 打印正文

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监督倡导广大经营者主动担责、诚信经营,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落实各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教育引导活动。

313--315组织义务宣传员50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宣传活动14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悬挂年主题布标宣传43条,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4次。

截至2020315全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47件办结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3万元,其中对7件涉及疫情高价销售商品举报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