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查扣4.5吨三无塑料袋
为进一步巩固“控塑”成果,腾冲县工商局在深入推进全民“控塑”工程中,积极开展“控塑”工作。一是检查塑料袋生产、销售企业是否有合法的证照;二是依法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塑料袋生产企业,重点查处生产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黑窝点;三是通知经营者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依法查处变相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行为。
8月27日,根据前期的追踪调查,该局执法人员在某经营场所内现场查获一批从外地运到腾冲进行销售的塑料袋,该批塑料袋无中文厂名、厂址、名称标识,共227袋(近200万只塑料袋),净重4.5吨。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涉嫌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根据《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九条一款三项之规定,该局依法对该批塑料袋采取了扣留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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