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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ATM机上他人遗留银行卡内现金——贪心男获刑事处罚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 作者:吴丹丹 来源: 打印正文

    ATM机取钱不用插自己的卡,钱就出来了,这回,还真有人就碰上了这样的“好事”。家住腾冲市曲石镇的杨某到ATM机上取款时,无意中发现一张他人遗忘在取款机上的银行卡,杨某自认为没偷没抢便起了贪欲,怀着侥幸心理从卡中取走卡内现金1116日,腾冲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1011日,被害人张某到农商行曲石支行的ATM机上取款,取款后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里,后被告人杨某到ATM机上取款,发现机器插卡处插有被害人张某遗忘的银行卡,并且ATM机尚处于可操作存取款状态。被告人杨某心生贪念便动起了歪脑筋,通过操作ATM机,从银行卡账户内盗取人民币5100元,后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到案后,杨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杨某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