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规范建设基层司法所
强化保障机制,努力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投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
一、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础建设,利用中央两所一庭建设之机,完成18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投入资金609.3万元,占地10066㎡,完成建筑面积5501㎡,2012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先单位;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实施司法行政工作7个系统30项工作目标、规范化建设8个系统19本内部管理台账、党风廉政建设5个系统26个指标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腾冲县司法局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实现新突破:(一)项目建设规划情况:1.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腾冲县司法局。3.建设地点:腾冲县西山坝新城区政府规划区内。4.建设期限:15个月,从2012年12月至2014年3月。5.建设规模:腾冲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同办公用房合并建设,总建筑面积3105平方米。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建设五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1幢2877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2030平方米,办公用房680平方米,大门、餐厅228平方米,以及院场、车库、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6.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80万元,业务用房427万,办公用房253万元。业务用房建设中央补助70%为298万元;省级补助25%为106万元;自筹5%为21万元。办公用房建设资金为自筹。(二)项目推进情况:腾冲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于2012年12月27日动工建设,月,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封顶,正在进行内墙粉刷,截止12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0万元,预计2014年4月投入使用,总投资680万元。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上级确定的各项功能进行设计,未超出上级批准面积。项目建设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管理规范,目前中央专款298万元已经投入主体工程建设,县局自筹70余万元用于前期工作和附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