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取得成效及存在困难
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实施极大地增强了劳动者自主创业就业能力,有效推动了我市以创业带动就业。同时财政贴息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有效就业方面发挥了良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一、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现状
目前,腾冲市创业担贷款承办单位7个部门,分别为:人社局、教育局、共青团、妇联、总工会、工商联、市场监管局。承贷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扶持对象:凡是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意愿,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身份之一的,可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贷款利率:2021年以前全额贴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020年腾冲市发放1256户,放贷17697万元,带动就业3291人,累计年末贷款户3549户,贷款余额35639万元。当年财政贴息1794.55万元,其中:中央1253.85万元,省级449.8万元,本级配套90.9万元。2021年预计发放1044户,发放贷款20880万元。
二、存在困难及建议
(一)存在困难。一是因贷款人群的特殊性,创业人员普遍存在缺乏创业经验、经济实力弱、贷款资金使用不成熟、抵抗风险能力差等特点,使得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二是少数人员的诚信意识较差,信用观念淡薄。三是个别创业人员甚至认为创业担保贷款就是政府的救济金,将取得的贷款用于生活消费,甚至有钱不还。四是部分创业人员没有充分估计创业的困难性,没有经过专门的技能培训,最终导致创业失败,不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违约时有发生。
(二)建议。坚持金融普惠理念,深入推进创业服务机制。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提供不同创业阶段的专家咨询,充分加强创业培训服务,形成“资金扶持就业、培训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发展机制。通过专业评估,提高双创空间的服务质量和优惠力度。承办单位加强与申请者之间的联系,为他们提供交流经验、加强合作、共谋出路的平台,及时给予创业者必要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