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先后2批下达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1174.84万元
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众多企业受到冲击,面临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首当其冲的就是以旅游资源为支撑的“文旅”企业。为了支持“文旅”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帮助企业顺利度过生存危机。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制订了落实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相关措施,腾冲市财政局积极响应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帮助“文旅”企业应对新冠疫情。
一、加快审批,严格把好第一道关。财政局接到省财政厅的相关政策文件后,积极与文旅局协调沟通、共同努力,在“文旅”企业中广泛宣传优惠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项目,同时严格审核相关材料,把好财政项目申报第一道关卡。
二、及时下达,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疫情期间,财政先后2批下达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1174.84万元,其中:下达财政资金179.55万元专项用于“文旅”企业疫情期间新增贷款利息补助;595.29万元专项用于全市A级景区门票免费入园补助;400万元专项用于高A级景区创建奖励。
三、持续追踪,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效益。财政联合“文旅”局积极对接所有“受补”企业,持续关注企业经营情况,保证企业完成财政资金绩效目标。
财政资金注入“文旅”企业,对全市“文旅”企业的经营财务压力起到了缓解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持续保持经营状态,保障全市旅游市场保持活跃状态,并带动相关服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