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民政医疗救助调整比例封顶线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救助对象和资金管理。根据省市民政医疗救助的政策,结合我县的实际,对全县民政医疗救助政策进来了调整。调整后的医疗救助政策与原来实施的医疗救助政策相比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亮点:一是民政对象“一站式”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年救助总额封顶15000元,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低保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二是民政对象在非定点医疗单位就医,个人自付部分按总额给予30%整额救助,年救助封顶15000元;三是进一步明确了门诊救助,民政对象、慢性病患者、重特大疾病患者凭医院开具的门诊证明或治疗发票,分别给予500、800、1500元的门诊救助,年救助不超过1500元;四是突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患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17类病种,按个人自付部分最高给予50000元的救助。五是救助程序简化,凡是符合医疗救助的患者,只需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到乡,村加盖公章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无需再到就诊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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