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规范整治出租车经营行为
为切实加强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提升出租车城市“名片”形象,根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腾冲县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共上路执法70余次,检查出租车3220余辆次,对外观标识不全的限期整改97辆,查处违规行为36起;对各公司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全面检查3次,针对管理制度不全的已于9月底要求整改完毕。
规范整治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使广大市民和游客了解了出租车行业管理规定,促使广大乘客参与监督出租车从业人员不打表、拒载、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等违规行为,积极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营造了共同监管出租车经营市场的氛围。
- 上一篇:我县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 下一篇: 省联系高技能领域专家到我县人社局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