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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完成2013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发布日期:2013-07-24 浏览: 作者:龚绍华 来源: 打印正文

1-7月,卫生监督所完成了县级发证的327家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校验工作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由许可审核股对327家医疗机构(其中村卫生所217家、乡镇卫生院23家、公立医院2家、民营医院3家、医务室13家、社区服务站5家、门诊1家,诊所63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医疗机构许可证名称、工作场所的布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类别、诊疗科目、床位(牙椅)、卫生技术人员等是否与实际相符,经相关职能股室现场审查后结合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查结论,对320家审查合格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了校验(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34家),延续换证5家,注销1家,暂缓校验1家。并将校验信息录入《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本县医疗机构的归档和管理工作。将年度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名单通过腾冲卫生监督信息网予以公示。

通过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实施了有效的医疗机构二次准入管理,清理了不符合条件医疗机构,确保了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