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强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打造阳光政务
为进一步转变窗口工作作风,强化窗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腾冲县政务服务中心采取四项举措加强对中心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项措施为:一是突出巡查,提升服务。县纪委、监察局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监察人员,设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的监察室,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监察人员采取定时或不定时地暗访和巡查,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和电子监察系统全面监督窗口单位人员的政务服务行为,有效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促进了作风的转变。二是强化监督,促进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了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设立了投诉举报窗口、安装了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工作态度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三是规范程序,阳光办理。选派合格的工作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进必进、进必授权”,通过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要素,并通过政务服务网站、显示屏、触摸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使政务服务工作公开透明。四是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廉政监督的规章和制度,将中心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举报投诉制度公示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醒目位置,使办事群众方便、快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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