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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荣膺第十三批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13-03-29 浏览: 作者:陶继萍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腾冲县人大常委会被省文明办授予了第十三批省级文明单位的称号。县人大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自2004年起就一直被市文明办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多年来,县人大以完善和落实机关制度为依托,以加强全体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创建优良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突破口,把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树机关新形象、创单位新业绩、建部门新机制活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勤政高效的人大干部队伍,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工作职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