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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执法工作

发布日期:2023-02-0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优化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保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执法工作。

防疫政策优化调整后,群众集中购买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导致相关涉疫物资需求量激增,并出现断货脱销、价格大幅上涨等情况。结合我省实际,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期间,经营者及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上游供应商供货价格上涨,终端零售价格上涨金额超过其上游供货价格上涨金额的;所售商品属新进品规,之前无实际交易价格,购销差率超过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期间,经营者销售相关商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可不适用“首违不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268人次,检查药店401家,发现有10家药店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正在对这10家药店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