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当前位置: 首 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腾冲市1户企业未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受到处罚

发布日期:2023-08-07 浏览: 作者:李加旺 来源:卫健局监督执法所 打印正文

近日,腾冲一户矿业开采企业安排74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被罚款10万元。

该企业生产地址位于滇滩镇,主要从事铅锌矿开采工作,在作业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噪声、手转振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危害因素,极易引起职业病的发生。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曾于20221013日向该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企业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并给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但该企业置若罔闻,不重视职业管理工作,2023531日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安排74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正在从事铅锌矿开采作业,且未为劳动工人提供耳塞等防护用品。腾冲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该企业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供给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一人生病,全家遭罪!

腾冲市卫健局将加大职业卫生的执法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全市劳动工人的身体健康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