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心!抚养10余年的孩子并非亲生,男子怒将前任诉至法院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不是没车没房、不是娶不到老婆、而是养了10几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这种戏剧性的情节,不一定只在电视剧中才出现,生活中的真实事件也会如此“狗血”。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抚养纠纷案件,原、被告结束同居生活后本该好聚好散,然而一纸亲子鉴定,却成了两人对簿公堂的导火索……
原告小帅与被告小美于2009年自由恋爱认识,两人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后开始同居,并于2010年生育1子小卡。2015年小美以感情不和为由,向腾冲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非婚生子的抚养问题。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非婚生子小卡由小帅抚养,小美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5000元……该调解书生效后,小卡便跟随小帅共同生活。
然而,随着小卡的日渐长大,相貌、性格与小帅的差异也越来越大。2023年3月,在心存疑虑之下,小帅带小卡到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结果做出鉴定意见认为:根据DNA分析,排除小帅与小卡之间存在生物学亲生血缘关系。鉴定结果犹如当头棒喝,回想多年的金钱与感情的投入,此子却非己亲生!小帅备受打击,故将小美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小美不认可鉴定意见,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原告是否为小卡生物学父亲进行鉴定,法院依法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此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排除原告小帅是小卡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意见书,本案中因原告小帅与小卡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其对小卡无法定的抚养义务,但小帅误认为小卡为亲生子并抚养13年,期间对孩子倾心付出,投入了普通公众最能感同身受的情感,在知晓小卡非己亲生时,身心难免遭受巨大伤害。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规劝双方尽量避免给孩子造成伤害。最终,承办法官参照当地生活水平,结合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以及本案实际情况,判令小卡由被告小美自行抚养,由小美返还原告小帅抚养费14440.5元,并支付小帅精神损失费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