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常识】庭前用心调解化矛盾 保障农民工权益兑现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让王某某等8人拿到了自己的劳务费。
2022年3月,李某某雇佣王某某等8人到其承包项目施工场地做工,工程结束后双方结算工资,李某某未能支付,遂向原告等人出具欠条,欠条载明欠王某某等8人劳务费的详细情况。之后,王某某等人多次讨要工资未果,即向腾冲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矛盾得到真正的化解,承办人员在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义务关系明确,为尽快解决纠纷,帮助农民工拿到劳务费,综合考量双方情况及时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工作人员从情、理、法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疏导双方的情绪,对被告进行释法析理,明确其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王某某等人的劳务费,案件得到圆满处理,有效地维护了讨薪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劳务纠纷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关乎民生权益保护。该案件在调解过程中立足审判实际,坚持“以调促和、温情解纷”的方式,充分发挥了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的作用,最大限度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院将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实打实地为群众解决烦心事,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出发,努力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