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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暧民心 司法为民获赞誉

发布日期:2024-01-08 浏览: 作者: 来源:司法局 打印正文

2024年元旦节刚过,腾冲市司法局就迎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添了一抹亮色。

 

14日下午,腾冲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王律师突然打电话给援助中心说有一个当事人要来找值班的杨律师,但看不到。当中心工作人员到一楼时,看到了一当事人怀里抱着鲜花、手上捧着锦旗,说要来找杨律师。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一看便清楚了,他是几个月前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严某某,是一个肢体三级残疾的社会人士。原来,20235月,因为腾冲城突降大雨,导致他在送餐过程中追尾,交警认定他全责。同时,他自己的身体也受到了二次伤害,腿骨折了。因为公司不配合进行工伤认定,而且用人单位在龙陵;发生交通事故地在腾冲;在他多处求助无门的情况下,找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腾冲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便指派给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又安排在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杨礼仲仪律师承办此案件。接受指派后,杨律师用心用情多次奔走在保山、龙陵、腾冲仲裁院……经过不懈地努力,最终以调解结案,为严某某争取到39000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严某某的权益。

当法律援助中心正在接待严某某时,又有一当事人扛着一卷如布标一样的东西来到了司法局一楼大厅。说他是梁河县平山乡的尹某某,趁着新年,今天特意来感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黄巾帮他讨要到了工资。从一审、到二审、再到申请执行,黄巾都不愿其烦地帮他。如果没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黄巾,他的这10000多元的血汗钱可能拿不到了。看着他小心翼翼地将红色的东西放在台子上一层一层的铺开,手似乎都在颤抖。

“尽职尽责 热心服务”、“为民工讨薪维权 持正义秉公执法”是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一个最真情的告白,也是对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呵护的感激。金碑银碑不如百姓的口碑,两面锦旗的背后凝聚了沉甸甸的荣誉和责任,体现了国家法律援助政策的惠民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困难人群的片片温情。“看到当事人这样大老远地跑来,再辛苦都是值得的”黄巾说道,“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律援助是温暖的”杨律师如是说。

一面锦旗不仅代表着一份肯定和期盼,更代表了一份责任和激励。腾冲市司法局今后将始终坚持“法援惠民生”的理念。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打造好“司法为民、律师便民、法律惠民”3张名片,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提升劳动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同感。

图片提供:司法局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