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识法】——男子深夜停车场内开“盲盒”,盗窃现金被判刑
每次停车之后,
你是否有检查车门、车窗的习惯?
或者,
你是否有将汽车当作“移动保险箱”
把贵重物品随意丢置在车内的习惯?
这样的行为通常会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他们趁着夜黑风高之际,
不砸窗也不撬锁,
只是随手拉一拉路边车门“开盲盒”“碰运气”,
专挑未上锁的车下手,
盗窃车内财物。
1月10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他人汽车内财物的案件。
案情简介:
被告人伍某到腾冲市游玩,2023年11月30日上午6时,手头拮据的伍某到腾冲某宾馆停车场内,采用对所停车辆挨个拉车门的方式“碰碰运气”,最终找到一辆未上锁的SUV车辆,并将车内的3180元现金盗走。车主报警后,同日下午,民警将伍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盗窃的全部现金。
腾冲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密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1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伍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提醒:
岁末年终,盗窃案件进入高发期。请广大群众务必加强防范,尽量将车辆停放在监控覆盖的路段,勿在车内存放贵重财物,离车后应当检查车辆是否上锁,避免疏忽大意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若遭遇此类“拉车门”盗窃应尽快拨打110报警。在此也警告为贪图一时利益试探法律底线的不法分子,不义之财不可取,切不可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