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识法】断案民间借贷纠纷:躲避执行不是事,法院上门促和解
隐匿行踪、藏匿财产一直都是被执行人用来躲避执行的惯用手段。外出打工、态度恶劣就可以规避执行“高枕无忧”了吗?不不不,且看法官如何“见招拆招”让其回归履行义务!
在蔡某某与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判决生效后,梁某某未履行义务,蔡某某迫于无奈向腾冲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询及传统调查等方式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股权、车辆、房地产及其他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在被限制消费影响生活后,梁某某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但余款60000元一直未偿付,且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联系到本人。近日,申请执行人电话联系办案法官,称被执行人近期已回到腾冲,并在某驳货场打工;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后、立即到驳货场找寻被执行人;经过多方寻找、终于找到被执行人梁某某。随后,办案人员通过阐明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告知被执行人现在面临的法律风险和仍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梁某某认识到逃避债务的严重性,其承诺每月偿付部分欠款直至案款还清为止,申请执行人同意了被执行人的和解方案。
执行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其责任之重,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再难,也要走完为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图片提供:法院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