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识法】——您在真心“交友”,他在认真“诈骗”
“小赵是我的知己,我相信他,朋友有难,能帮一点是一点。”
“你确定你真的了解这个网络好友?小心被骗!”
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被“知己好友”诈骗的案件。
小赵与小周,因抖音相识,两人相聊甚欢。小周更是视小赵为知己,对其信任不已。二人长期聊天相处之中,小周得知小赵经营着土石方工程、矿产开采、超跑俱乐部、酒店等多项产业。
小赵也知小周对其深信不疑,便谎称自己银行卡被限额,便以自己工程需要补交税款、购买机械燃油、结付工人工资及伙食费等为由,多次向小周“借钱”。
小周基于对这位知己的信任,先后通过其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微信和支付宝等账户多次转账给小赵,共计人民币265998.8元。
因小赵长期未还款,小周开始起疑,怀疑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帮助。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后发现,小赵通过虚构自营多项产业,以“借钱”方式骗取小周钱财。
虽然案发后小赵退赔了小周人民币33000元,但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诈骗罪。
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且已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结合小赵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以诈骗罪判处小赵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小周人民币232998.8元。
小赵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案件经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警示】
如今,各种交友软件方便快捷,网络交友深受大家喜欢。但是,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一切都充满了不确定性。为避免上当受骗,广大群众在网上交友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慎之又慎。交往中涉及金钱利益,更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自己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