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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签约!携手共启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篇章

发布日期:2024-04-21 浏览: 作者:李维强 来源:法院 打印正文

为全面提升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促进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提供有利的司法服务和保障。417日,腾冲市人民法院与隆阳区人民法院、泸水市人民法院举行跨区域协作高黎贡山生态环境资源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并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订《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协议》明确,三地法院要认真贯彻 落实好“两山”理念;坚持整体性、协同性、预防性、恢复性环境资源审判司法理念;坚持以区域一体保护、资源信息共享、依法高效务实为原则;紧扣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保护及绿色发展;以法聚力、跨域统筹、整体推进、创新引领,构建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各司其职、全域问题协同配合的司法保护协作新格局;为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地处云南省西北部,以其生物多样性,被誉为“世界物种基因库”,其生态价值举世瞩目。维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是“国之大者”,是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的职责和使命。做好高黎贡山保护工作,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