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释法】法院做温情调解化解“抢娃”纠纷
在每一段有子女的婚姻关系宣告破裂后,“孩子的抚养权究竟应该归谁?”就变成了夫妻争论不休的话题。对夫妻来说,离婚是一段感情的结束,但对孩子来说,是“家”的概念被重新定义。如果不处理好抚养权、探望权的问题,将对孩子的一生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近期,腾冲市人民法院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时,调解员秉持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引入心理疏导机制,经过数个多小时的沟通启发,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原告段某、被告何某系自由恋爱认识。同居期间,双方生育儿子小强。2014年,双方在腾冲市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女儿小丽。2016年9月,双方在腾冲市民政局协议离婚。2023年1月,双方在腾冲市民政局又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力再挽回。双方于2024年5月相约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仔细梳理案情,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实际情况。交流中了解到,现在双方均已不再纠结之前的各种矛盾纠纷,只希望尽快结束婚姻关系。双方争执不下的关键点是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并且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都提出了充足的理由。在调解员多次调解的情况下,双方互不让步,一度陷入了僵局。
就在两人为了抚养权争执不下时,调解员想到了本案的焦点——孩子。夫妻俩的孩子均已年满八周岁,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了解未成年及其监护人的生活状况、心理状况、经济能力等情况后,应当妥善征询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为打消孩子的恐惧心理,调解员将孩子带出调解室,通过闲聊的方式,拉近与孩子的距离。在聊天过程中了解孩子们在家庭生活中的真实情况,以及与父母的相处情况……“阿姨,我愿意跟妈妈一起生活,我也不想和妹妹分开。”在逐渐打开心扉后,小强终于开了口,“但是,我担心妈妈同时抚养我和妹妹,她会很辛苦。”了解到小强的真实意愿和顾虑后,调解员对其进行了安慰和开导,并告诉孩子们,“虽然爸爸、妈妈分开了,但是爸爸、妈妈还是一直爱你们的,你们不用有太多顾虑,只需要好好学习,健康成长。”随后,孩子们慢慢放下思想包袱,均表示想要和妈妈何某一起生活。
“在和孩子们聊天的过程中,我感觉他们非常懂事,也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希望你们都能尊重孩子的想法。”调解员将孩子的话转达给双方当事人,并从亲情血缘、家庭教育、孩子健康成长等方面为切入点进行沟通。通过耐心劝说,释法明理,双方同意尊重孩子意愿。最终,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和平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家庭纠纷案件掺杂着情感因素,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法院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持“全过程调解”的理念;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尽最大努力修复情感、弥合亲情、消除对立,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