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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识法】腾冲市一男子失信被限制高消费有效果,生活受限忙履行

发布日期:2024-06-21 浏览: 作者:杨安会 来源:法院 打印正文

“求求你,我会积极想办法筹钱的,请你再帮忙做做工作,先不要让我上失信名单。”近日,由于深感失信带来的不便,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帮忙与申请人联系,希望能在执行过程中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取消对其的失信惩戒措施。

李某与唐某系同学,2017年至2019年间,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唐某借款。后因李某未按时还款,唐某催要未果,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由李某分期偿还原告唐某借款130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李某仍未按期还款,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立案执行,法院依照程序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账户;并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执行通知书上载明如果不如实申报财产,将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但是,李某收到上述材料后仍然置若罔闻。因未查询到李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便将李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此后,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不了飞机票、列车软卧票,无法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在外活动处处受到约束限制。这对于长期从事经商活动的李某来说深感不便。于是,李某积极与法院和唐某联系,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24年至今以来,针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法院通过各种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敦促其履行义务,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73人次,限制高消费927人次,执结失信被执行人案件273件,执行到位金额198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