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2024年7月起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根据省、市提高2024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腾冲市制发《腾冲市民政局 腾冲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4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7月起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一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4年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28元/人·月提高到735元/人·月。7月份开始,保障对象月补助金每人增加7元。
二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4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188元/人·年提高到6431元/人·年(提高243元),A类重点保障对象由505元/人·月提高为535元/人·月(提高30元),B类基本保障对象由340元/人·月提高为345元/人·月(提高5元),C类一般保障对象由270元/人·月提高为275元/人·月(提高5元)。
三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 基本生活标准。2024年全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仍按上年度的标准执行,即1000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947元/人·月提高到956元/人·月(提高9元)。
2. 照料护理补贴标准。2024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950元/人·月提高为995元/人·月(提高45元),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475元/人·月提高为498元/人·月(提高23元),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由285元/人·月提高为299元/人·月(提高14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171元/人·月提高为179元/人·月(提高8元),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100元/人·月提高为105元/人·月(提高5元),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由57元/人·月提高为60元/人·月(提高3元)。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分散供养的,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用于支付服务费用。
四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市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保持2000元/人·月不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由1340元/人·月提高到1350元/人·月(提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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