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常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当心“高薪梦”变“铁窗泪”!
偷越国(边)境往往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紧密相连,这些活动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并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2024年5月、6月期间,外籍人员玛某、中国广东省人邓某与境外偷渡组织者勾结,在中国境内腾冲市、佛山市等地为偷渡入境的外籍人员提供容留、接驳服务。二人通过密某等7人,多次非法将偷渡入境人员从云南省盈江县运送至腾冲市,或从腾冲市运送至昆明、佛山等地,并从中获利。
腾冲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玛某、邓某为非法获利,事前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者合谋,由境外人员将外籍人员组织偷渡入境后,通过密某等人以避关绕卡、分段输送方式运送偷渡人员,几人分别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终,法院根据几名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及悔罪表现,分别判处几人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者按:
偷越国(边)境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破坏了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腾冲市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和惩处此类犯罪,彰显了国家对于维护边境管理秩序和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有效震慑了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国家法律尊严和边境地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