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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端琐事|真兄弟≠强出头聚餐变“约架”六兄弟因此获刑

发布日期:2025-12-30 浏览: 作者:陈颖 来源:腾冲市人民法院 打印正文

三五好友一起聚餐,本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倘若因争一时之气冲动“动手”,则可能引发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给这场聚众斗殴闹剧画上了句号。

一场本该开开心心的朋友聚会,结果却以一场闹剧草草收场。某日凌晨,被告人李某酒后在腾冲市一山庄烤火时与他人发生争执,为发泄心中不满,遂电话邀约被告人黄某、吴某等人前来帮其出气。吴某等人到达山庄后,李某带领吴某等人进到大厅,在没有将人确认清楚的情况下便拿起方凳砸向正在吃饭的严某,将其面部砸伤。与严某一起吃饭的小钱、小斌等人质问李某,却遭到吴某大声斥责。后小钱误认为是吴某砸的严某,遂用桌上的汤盆甩向吴某,被吴某躲开,随后吴某等人就拿起木棍、餐厅内的板凳击打小钱,小钱被打后也使用凳子进行还击,打斗造成严某、小钱、小斌不同程度受伤,吴某本人也在打斗过程中受伤。经腾冲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严某、吴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小钱、小斌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等六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六被告人系共同犯罪。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等六人十个月到一年零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生活中,有时会发生因一时冲动引发的争吵、斗殴,甚至演变成破坏社会秩序的恶性事件,这些行为很可能已经构成了法律中的寻衅滋事罪。本案中,李某、黄某、吴某等人因逞一时兄弟义气随意殴打他人、损毁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虽事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从轻处罚,但犯罪记录将伴随终身,教训深刻。

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寻衅滋事行为。同时,当遇到寻衅滋事行为时,应当及时报警,妥善保存证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共同维护社会和谐。